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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法院审判后最终获得胜诉结果


添加时间:2018-03-31


尤某与谢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在被蒙骗的情况下为时某出具了10万元借条,被时某起诉到基层法院。夫妻二人言称并未收到借款,借条是被蒙骗的情况下签订,遂委托铭昊律师所律师上诉。

铭昊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铭昊律师学院院长、刑民交叉部部长孙欢欢律师接受案件后详细了解签订借款的经过,认为本案确实存在问题,认为时某虽然声称将借款交给了尤某与谢某的侄子,但是在基层法院审判过程中未如实陈述该事实。接受委托后,孙欢欢律师在二审调查过程中通过询问技巧,迫使时某承认了当时未将钱交给尤某与谢某,遂二审法院将本案发回重审。

本案被发回重审后,查清事实判决谢某夫妇不需要偿还10万元借款。然而此时时某却对该判决不服,又提起上诉,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不需要谢某夫妇偿还10万元钱的这份判决。本案历经两年多,共计有四次审判经历,孙欢欢律师在第二次审判中介入,一直诉讼到第四次为止,帮助当事人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这对夫妻系当地农民,以较少的土地为生,因这十万元的债务被诉讼拖累两年多,心力憔悴。当接到最终的裁判结果判决其不需要偿还10万元债务时,他们为孙欢欢律师送来了锦旗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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