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昊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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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昊又召开了一次“专项案件研讨会”


添加时间:2021-12-20


       12月17日,为了进一步落实践行“专业兴所、专业强所”的理念,加强所内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所内的学术研讨氛围,铭昊又召开了一次“专项案件研讨会”。会议由王勇主任、赵东辉主任、张智宏主任、吴春艳主任担任主讲人,就一些专项典型案件和近期本所律师遇到的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讨。工程工合同纠纷中工程分包的主体矛盾问题、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达成协议,诉讼中是否可再申请价款鉴定的问题、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据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最长20年权利保护期间的计算问题、抵押合同中对最高额度的认定问题、诉讼中审判机关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等等等等。研讨中律师们都对这些问题各抒己见并进行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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