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又一面锦旗送到了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受赠人又是陈丽萍律师。
说起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也真可谓是一波三折。一审、二审、重审、重审二审,原被告双方反复博弈,只为争执一件事情:一笔10.5万元的还款,到底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
从重审二审才介入到本案的陈律师,是在当事人在重审一审法院仍坚持原审判决结果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委托的她,作为重审二审上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是一起民事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写有借条,借条内约定了借款数额、借款时间、还款期限,当时基于某些原因双方口头约定了利息,但是没有在借条上明确写明利息。在借款期间,被上诉人根据约定支付了一部分利息,但一直没有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到期后上诉人多次找到被上诉人要求其偿还借款,被上诉人都以各种理由予以拖延,上诉人出于无奈将被上诉人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偿还本金和利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借款真实存在,认定被上诉人提出的已支付给上诉人的部分应当属于借款本金,在借款本金中应当予以扣除的主张予以支持,对利息部分的诉求没有支持,上诉人一审败诉。因借款数额较大,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查卷宗材料后依法发回重审,重审作出的判决与原审判决一致。上诉人对此不服又提出上诉。
接案后陈律师详细查阅了所有卷宗材料,结合原审中提交的证据材料,分析案情,寻找突破口,并帮助上诉人整理搜集了一份新的录音视频证据提交给了法院。在质证过程中,法院采信了该证据。最终二审法院根据一审和重审庭程序中提交的证据以及二审中提交的新证据查清了案件事实,认定双方的确口头约定了利息,并且被上诉人已经按口头约定支付了利息。基于事实和法律,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支持了上诉人请求法院支持被上诉人偿还本金并以本金为基数偿还利息的诉求,上诉人终于挽回了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