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昊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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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铭昊在行动


添加时间:2017-09-15


2017713日,一位衣着简朴的农村大哥侯某走进铭昊律师事务所,他手中举着红色锦旗来到吴春艳律师面前,脸上饱含感激的笑容。


事情发生在201667日的夜晚,这位农村大哥与其妻子王某正驾驶四轮车从田间地头往家走,在经过齐查公路时,与相对方向喻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相撞,致使本身残疾的王某受伤严重,被送往第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为二级伤残,给这个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此事故经甘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喻某负该事件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因喻某在安邦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以及商业三者险,由安邦保险公司支付王某的赔偿损失费,然而面对巨额医药费,保险公司一拖再拖,无助的侯大哥得知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是五星级大所,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于是前来咨询,我所张健主任仔细了解案情后,委派相关办案经验十分丰富的副主任律师吴春艳作为主办律师。


吴春艳律师得知当事人情况后代理费折半收取,在办案过程中与法官多次沟通、调查此案,充分了解案情,积极取证,经过分析,最终吴春艳律师据理力争为王某争取赔偿损失费共计117万元,给这个几乎破碎的家庭带来了希望。


这起交通事故案件是吴春艳多年律师职业生涯中的一起普通的案件,她在办理时全身心投入,又在案件结束时将成就轻轻放下。对于侯大哥一家来说这个案件却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大事,他们通过送锦旗的方式将感激传递给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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